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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广州工商学院心理咨询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30 8:57:0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广州工商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5-2015年学院连续十年荣获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民办)竞争力10强。2010年获得“中国十大知名品牌民办院校”称号。2010年11月被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评为“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现有广州和三水两个校区,开设本科、专科专业共39个,在校学生15210人,校园环境优美。我院心理咨询中心是面向我校各级各类学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中心隶属于学生处,依托各系和二级学院,采用专兼结合的工作体制,全面开展教学、测量、咨询、研究、培训工作。中心旨在增进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问题,发展学生个人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含暂缓就业),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者。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及福利待遇

  1.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予以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试用,试用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学院协助将人事档案、户口挂靠于南方人才市场或花都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2.一经录用后按学院政策和房源情况免费安排单间、一房一厅或两房一厅教职工宿舍(配备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电热水器、网络端口、家具),学院未安排住房的按学院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广州往返花都、佛山三水校区交通车免费;按学院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每满一年则次年每月发放校龄津贴,对应不同职称、学历层次的教职员每月可按以下标准享受相应的校龄津贴:讲师300元/月,副教授400元/月,教授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元/月,博士500元/月(校龄津贴每年累计,暂无封顶);目前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则次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寒暑假工资照常发放;发放节日慰问金;每年暑假安排一次外出旅游;工资面议。

  四、招聘办法

  1.有意者请将简历发送至邮箱:,投递电子简历附件名称格式:姓名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性别××届研究生职称应聘岗位。(附件大小不要超过5M)

  2.学院根据投递简历进行初选,初选合格后会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学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专家,根据岗位要求,采用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面试通知将于2016年10月15日前陆续发出。

  3.通过简历初审的应聘者,需携带个人纸质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推荐表)、职称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学校参加面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招聘邮箱:

  (投递电子简历附件名称格式:姓名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性别××届/研究生职称应聘岗位;附件大小不要超过5M)

  邮编:510850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海布光明路5号广州工商学院办公楼409

  人事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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