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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核心条款?嗯看来专车市场基本死翘翘了

※发布时间:2015-9-11 20:27:0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话说,昨天就有了“专车新规”,而八姐今天了获得了“专车新规”得核心详细条款。仔细研究了一下,八姐觉得,要是按这个新规执行下去,专车市场就基本死翘翘了。

  先来说下“专车新规”,全称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八姐了解的消息显示,这个办法将于下周公布,并进行一个月的征求意见。

  这个新规从运营平台、车、人准入方面对预约出租汽车(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专车”)市场进行。下面,八姐就拿我拿到的相关核心条款来给大家分析下,为毛,这个要是严格实行,专车市场就基本完蛋了。

  首先,关于平台运营的条款如下:

  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 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境内;

  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监管平台;

  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审查的相关等。

  关于平台的基本没啥可说的,之前也已经了。之前,八姐也说过,可能只有Uber的外商身份比较麻烦。但是,人家Uber的中国战略负责人也对外说了,Uber的法律架构、服务器啥的都在中国的,符合标准。

  其次,是关于车的准入条款,核心的如下:

  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经营所在地道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座及以下乘用车;

  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道运输管理机构依据第十二条的条件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道运输证》(预约出租汽车)。

  城市人民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配置数量有的,道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其决定是否发放《道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这一点就大有文章了,这一一出,基本上所有抱着“兼职赚外快”想法的专车司机基本都离场了。最要命的一点是,专车必须拿到《道运输证》。

  这其中有几点对私家车的打击是致命的:

  1,车辆需变更为营运的预约出租汽车,但是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是8年,而非营运的私家车没有报废年限,只有一个报废里程是60万公里。所以,很多想兼职开个专车赚点外快的人基本就都退出了,没必要把自己的车搭进去啊,不划算。另外,营运车辆的税和保险都比较高,如果按此执行,基本上专车的收费也会很高,又有几个人会去做专车呢?

  2,这个还从行政上把专车数量纳入审批序列,也就是说各地城市都可以限定专车的数量,然后根据这个数量下发《道运输证》。这个更要命啊,这意味着所有做专车的公司得成立庞大的公关体系,跟全国超过2000个县级以上的做公关,以求获得更高的专车数量。寻租神马的就不说了,各地一插手,这事基本就玩完了。

  3,还有专车运营的范围也要由。举个例子,如果说,海淀、朝阳俩区不是专车经营的范围。嘿,那专车们就找地方哭去吧。

  再次,对“人”的准入门槛是这样的: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

  取得门出具的无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第十五条)对符合第十四条条件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道运输管理机构发放《道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预约出租汽车)。

  看到这么严格地对个人司机的,估计很多私家车司机该颤栗了吧。

  1,八姐查了一下,新规对驾驶员的较之前更严格。《道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对于经营性道旅客运输驾驶员的要求如下:

  对比一下,新规则要求取得驾照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非免费。

  另外,对于促销的也比较严格。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市场励、促销等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并提前10日将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

  还有据说,新规还了专车价格要比出租车更高。

  八姐觉得吧,假如这个一出,基本私家车都歇菜了,专车市场也大幅度缩水了。

  因为,大家都知道专车大部分都是私家车,是营运性的专车基本上只占市场一小部分。而专车出租车们相比,优势无外乎价格便宜量又足,要是完全根据这个新规,专车数量肯定会大部分缩水。即便没有价格硬性,但又要买车又要营运交税险,价格也会比出租车高。那估计就没什么人坐专车了。这真是,一夜回到出租车时代。作为屌丝的八姐想想觉得还是不爽的。

  估计滴滴、Uber什么的要成为热锅上的蚂蚁了。那些投资数十亿美刀的投资者们是不是也要找地方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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