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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去年婚姻家庭纠纷案4858件 大多调解撤诉

※发布时间:2017-11-20 0:26:2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3月8日,南昌市中级发布2016年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判,这在全省尚属首次。通过对家庭纠纷案件审理相关数据进行梳理,剖析了数据背后折射出的社会原因。

  据统计,2016年南昌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858件,包括一审案件4659件、二审案件199件,审结3842件,其中判决1817件,裁定1005件,调解982件,移送38件。

  从案件类型看,案由主要集中在离婚纠纷上。据了解,在婚姻家庭纠纷这个二级案由项下,有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等15个案由,而离婚纠纷占婚姻家庭纠纷数量的88.82%,其他14个案由合计比例不超过12%。

  从结案总体情况看,一审以调解撤诉为主,二审以判决为主。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案件调撤率为50.92%,稍高于判决率4.39个百分点。其中,判决解除婚姻关系738件,维持婚姻关系821件。调解解除婚姻关系793件,维持婚姻关系68件。二审案件调撤率为24.41%,远低于判决率38.96个百分点。这从侧面反映出上诉到二审法院的婚姻家庭纠纷多为争议较大、矛盾尖锐的案件。

  经对离婚纠纷当事人情况抽样分析,法院发现,由女性提起诉讼的案件占比为63%,男性提起诉讼的案件仅为37%。这反映了女性意识的增强,也说明在婚姻家庭生活中较之男性仍处于弱势地位。抽样数据还显示,“80后”“90后”逐渐成为离婚率最高的人群。其中,31岁至40岁年龄段人群处于离婚率的巅峰,接近抽样案件的50%。

  法院通过对原告起诉离婚原因的数据抽样统计看出:提出一方有外遇的占5%,存在家暴和赌博等的占3%,性格不合的占80%。从审理情况看,性格不合包括多方原因,如双方教育背景、家庭、个人喜好等方面的差异。此外,家庭,尤其是双方言语不交流、不履行夫妻义务等新型“冷”以及因吸毒、犯罪、赌博导致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

  统计显示,涉未成年子女离婚家庭数量占绝对多数。其中,涉及10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占72%,判决孩子随女方共同生活的占47%。法院分析,出现这种分化的原因主要在于孩子出生带来家庭结构变化,双方对孩子教养方式的不同、双方父母为帮助带孩子对婚姻介入的增加等都增加了矛盾的触发点,容易影响夫妻感情。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大部分当事人在婚姻家庭纠纷中表现更为冷静,争议焦点逐步转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在财产分割方面,涉及商品房权属的案件增多,且多为对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争议。在子女抚养方面,大多是双方争夺抚养权,往往夹杂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因素,并以子女抚养作为离与不离的前提条件。

  对于婚姻家庭纠纷新问题出现的原因,法院认为,一方面,人们对离婚的接受程度日益增长。与过去离婚纠纷中未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希望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相比,现在离婚纠纷中,当事多对离婚不持。另一方面,人们对婚姻的包容程度日渐降低。从起诉离婚的原因和案件审理中双方对感情破裂的陈述,法院发现导致离婚的原因日趋多元化,年轻一代对婚姻生活稍有不满就想到离婚并提起诉讼。

  此外,人们对财产的权属观念日趋强烈。在审判实践中,婚姻家庭纠纷及由此衍生的系列案件都与财产息息相关。商品房、股权等财富的价值日益攀升,但部分当事人并未因财富增加而拥有和谐的家庭生活。相反,在经济利益的下,面对矛盾不能处理,加剧婚姻家庭的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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