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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8所学校被授予“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示范学校”称号

※发布时间:2018-1-25 18:29:5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近日,酒泉市金塔县三中、金塔县建新小学、瓜州县一中、瓜州县二中、敦煌市二中、敦煌市七里镇中学、敦煌市东街小学、敦煌市南街小学等8所学校通过第三批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达标验收,被教育厅授予“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示范学校”称号。

  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示范学校是教育厅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提升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促进全省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而设立的。2015年认定的第三批“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示范学校”是依据《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按照学校自评、县(市、区)初评、市上复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访问等方式进行达标验收最终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