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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6-26 15:23:24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典型如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调查取证等环节,通过对被调查对象的肢体动作、面部表情、微表情及言语内容的洞悉,分析其心理状况,掌握其心理活动的特点及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心理战术,把握和控制讯问、询问的进程和方向,驾驭对方的心理活动,抓住机会突破其心理防线,以达致取证目的。

  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查过程中常常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的心成长,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而总结摸索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规律,并据此提出教育对策等内容。

  包括工作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机制特点,工作的内容和工作技巧,新时期工作的特点以及工作与国家司法体系的关系等。

  虽然犯罪心理学在司法工作中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但这些研究结果均是集中于管理系统及服刑监管阶段的探讨,将心理学的应用引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尚缺乏相关的,缺少条例和操作机制。

  据我们了解,虽然犯罪心理学在司法工作中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本市及多个外省市均进行过不同层面的心理测试分析,如市第二的《破缺家庭押犯心理特质的聚类分析》、课题组的《对型罪犯心理特征的调查分析及思考》、河南省管理局的《职务犯罪群体的服刑心理及矫治对策》等等。

  根据制定的方案,探索运用心理学进行职务犯罪工作主要经过筹备、心理、测评分析、研究汇总、试行、、推广等各阶段。

  联系心理研究的专业机构,聘请了大学心理研究课题组人员参与项目实施,同步介入对被测试人员的心理分析,提供专业的分析方法、模式、数据等。

  对课题组全体进行了前期必要的技能培训,包括基础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心理咨询技巧等方面内容,使团队掌握初级的心理学知识和应用技能。

  我院现有一批拥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如主管预防部门工作的副检察长董永格,负责预防部门工作的检察长助理、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江翠生都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同时我们还聘请了中国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中国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中国大学社会学院法律心理学研究所所长的马皑教授和他的团队同我院共同开展走访、调研和分析。

  制作测量表、开展自测和他测。与从事一线反贪工作的检察人员座谈,采集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动向、特征、方法等信息;召开由国有企业、机关人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对相关单位的工作制度、监督机制、工作管理、人员结构及员工人格特质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走访、所,对30余名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心理量表测试版,可以在干部提拔、晋升或培训中应用,达到提醒和自警的目的。

  在调查、等各项工作基础上,形成了《心理学理论在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中的应用》和《运用心理学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人格分析和预防》两篇阶段性研究,被东城区常委会主任冯熙同志评价:区检察院探索将心理学理论应用于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工作,既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创新举措,又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好方法。

  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在辖区内选择1-2个单位进行试点,提供研究数据、典型案例,并帮助其建立起人员的心理健康档案材料:从外部进行定期的追踪评估、宣传教育、培训,排查、避免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从内部促使人员能够正确认识心态,适应、条件、机会等因素变化所导致的心理问题,进行有利疏导和调整。

  的和推广。计划召开学术研讨会,邀请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司法机关、学术机构、部门等单位及人员参会,就已经成型的研究报告及试点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研讨分析,广泛汲取理论界及司法实务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进一步总结、深化。同时转换,依靠区委、区委及区纪委等多方面的力量,在辖区内逐步推广该项机制的应用。

  2011年,东城区检察院与大学确定“探索运用心理学进行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项目,邀请大学人员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用调研和课题研究的形式来推动心理学知识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应用。

  有利于引导和增强群体的法制观念,促使其依法廉洁履行自身职责,是减少和预防职务犯为的一项治本措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能够体现国家对犯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利于减少犯罪的发生,减少因犯罪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巨大损失,有利于促进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

  有利于进一步消除社会冲突、防治犯罪、降低犯罪率的发生,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中,肩负着促进社会和谐运行、协调构建的重要历史。

  2012年,东城区检察院“立足区域特色,服务东城发展,提供反腐咨询,构建预防格局”的总体定位,和东城区委党校共同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党校工作,出台了方案,确定了标本兼治及检校合作原则,借助区委党校教育培训平台,充分发挥法制及教育优势,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促进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制、规范化和常态化。

  东城区检察院利用党校平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针对的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区委党校举办的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培训班人员;二是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各类班、培训班的干部、国家公务员;三是区委党校举办的其他培训班中有接受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必要的人员。主要授课形式前面已经介绍了,主要包括授课、组织参观、组织一些教育,等等。

  在培训高素质的廉政宣传人员上下功夫。即由大学专家教授亲自指导,采用授课、现场指导、观摩等各种方式,加强对本院廉政宣传人员的培训,努力打造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廉政宣传队伍。

  在对排查分析上下功夫。区检察院与区委党校共同合作,结合所在岗位及个人工作情况,对存在的主要风险环节进行分析和排查,共同研究提出防范的对策和,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在授课形式上下功夫。即结合各班次不同特点,采取授课,现场教学、互动教学等各种方式开展教学活动。一年来,除讲授了多次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外,还多次组织参观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参加我院及我市检察日,组织观摩东城区法庭庭审。

  在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上下功夫。培训紧密结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历史进程回顾和贯彻落实中央反政策,同时区检察院提供最新的典型案例警示片、宣传图、宣传册,以讨论、咨询、测试等互动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

  在定期研讨上下功夫。区检察院与区委党校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将近两年来总结的市税务系统、市医药系统、市司法系统、国企系统等各系统、领域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及趋势预警预测及时向区委党校通报。双方共同研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会商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确定教育重点,制定教学计划,并实现共享。

  在共同发挥各方力量上下功夫。如区检察院与区纪委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区检察院与大学专家课题组开展的运用心理学理论进行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工作的研究作用,加强职务犯罪心理学防控有关方面的授课内容,具体包括在区党校开设了《职务犯罪心理学》、《中国式》、《公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法制的力量》、《犯罪心理学》、《心理学在司法中的应用》等。

  一是成立专题调研组;二是开展专项培训;三是深入开展调研;重点选择了近年来职务犯罪易发高发的工程建设领域,走访调研了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危改办、区房管局、区规划局、区房管一中心、区房管二中心等七家单位。

  撰写形成了《东城区职务犯罪预防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接现状及》调研报告,从围绕体系建设,实现机制对接,围绕重点领域、实现网络对接,围绕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功效、实现准入制度对接,围绕重点案件、实现效力对接等四个方面提出。

  强化与区纪委协作配合,搭建职务犯罪预防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接的平台。加强协调沟通,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定期会商机制,专题调研机制、专项督查机制等,确保在对接工作中与区纪委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宽协作径。

  注重。与区纪委联合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与廉政风险对接工作座谈会暨专项调研情况通报会。向被调研单位发放《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评估及职务犯罪预防》,将工程建设中较为集中的廉政风险归纳为决策审批、征收补偿、招标投标、发包分包、工程监理、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及资金使用、竣工验收8个环节,依次进行风险评估,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单位制度体系,提出预防性检察57条。区纪委以检察的形式转发给相关单位,为其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计划、实施、检查、修订过程中提供参考。

  发挥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功效,丰富职务犯罪预防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接的径。我院提出“围绕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功效,实现准入制度对接;加强过程控制,提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水平”的工作思,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强化监督、实现过程控制,保障工程建设廉洁”体系中,积极推进建立廉洁准入制度。建立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信用档案,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作为评价企业诚信度的一个标准。

  近年来,我院预防处在以人为本支撑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能。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一是注重激发团队活力,努力实现人尽其能。二是注重抓管理,按照“发挥特点,挖掘潜能,责任明晰,集合力量”的原则,处内建立了与预防工作长远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三是认真总结督查推进工作,促进交流,有利于在全处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的作用,抓督查,严肃纪律,强化执行力。第四是从查办案件入手,结合区域工作实际和预防工作整体形势,扎实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